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
1.內部控制審計的性質
內部控制審計業務是一項專門鑒證業務,注冊會計師執行這一業務時,應當事先與委托人就內部控制審核范圍達成一致意見。凡是業務約定書確定的內部控制審核范圍,注冊會計師都要進行審核。
2.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
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限于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通常,注冊會計師對某特定日期的內部控制進行審核。特定日期可以是會計年度結束日,也可以是某中期結束日。注冊會計師對某特定日期的內部控制審核時,應在接近于此日期之前的一段時間內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并對該日期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核意見。
3.相關責任
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應當就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書面認定,其作用類似于財務報表,它用于明確被審核單位管理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的責任。